TL;DR

违反最低工资法,往往不是因为故意,而是因为不了解。本文聚焦住宿业常见的休息时间遗漏、双倍券与销售提成计入错误等实务陷阱,帮你算对最低工资。

崔昌均劳务师的住宿业劳务攻略

11. 住宿业工资管理(2)

作者 : 劳务法人 瑞草 崔昌均 代表(劳务师)
编辑 : ONDA 经理 索莫拉

劳务法人瑞草在住宿业劳务管理领域拥有顶尖专业能力, 目前为多家住宿企业提供劳务管理服务,并为住宿业连锁品牌总部(Yanolja、Yeogi Eottae)开展培训, 致力于为住宿业从业者打造幸福的工作场所。

秉持"幸福的工作场所成就幸福的人生"这一理念, 为了帮助共同耕耘这片珍贵职场的人们 获取劳务管理的必要信息,我们开启了本系列连载。

大家好,我是劳务法人瑞草的崔昌均劳务师。上期我们讨论了住宿业工资管理中的通常工资与平均工资。今天要讲的,是住宿业工资管理中最容易出问题的领域之一——"最低工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

1. 签订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合同会怎样?

最低工资,顾名思义,就是**"雇用员工时必须支付的强制性最低标准"**。这个标准每年通过法定程序决定并公告一次。

最低工资以时薪为基准公告,2020 年的最低工资定为 8,590 韩元。

根据**《最低工资法》第 6 条**,最低工资具有强制效力,即使雇主与员工协商同意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该约定也无效。这种情况下,必须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员工应得报酬,补足差额。

第 6 条(最低工资的效力)

① 雇主应向适用最低工资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额的报酬。 ② 雇主不得以本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为由降低原有工资水平。 ③ 适用最低工资的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劳动合同中低于最低工资额的工资约定部分无效,该无效部分视为约定支付本法规定的最低工资额。

当然,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违反者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00 万韩元以下罚金)。

Photo by Allef Vinicius on Unsplash
Photo by Allef Vinicius on Unsplash

实际上,住宿业因最低工资引发的纠纷,多数不是故意违法签约,而是签约时没意识到内容违反了最低工资法。

典型案例包括:劳动合同中未详细注明休息时间,导致约定的休息时间与实际不符,产生最低工资差额;或者在合同中填写的休息时间少于实际休息时间。

那么,最低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才对?

2. 最低工资如何计算?

最低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月工资项目中纳入最低工资范围的报酬总和 / 月约定工作时间"

这里的**"纳入最低工资范围的报酬"**指每月定期发放一次以上的工资。计算最低工资时,每月发放的奖金中超过一定比例(2020 年标准为最低月薪的 20%,359,062 韩元)的部分要计入;以货币形式发放的福利费(餐费、车辆维护费等)中超过一定比例(2020 年标准为最低月薪的 5%,89,765 韩元)的部分也要计入。

**"月约定工作时间"**指劳动合同中员工约定的工作时间。这包括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按有薪计算的周休津贴。但约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夜班、休息日加班时间,不计入计算最低工资的月约定工作时间。

3. 住宿业发放的激励(双倍券、销售提成等)算在最低工资里吗?

住宿业为了激励员工,常发放特殊津贴。比如同一客房售出两次以上时发放的**"双倍券",销售各类商品时发放的"销售提成",以及发生钟点房交易时发放的"钟点房券"**等。

这类津贴(激励)属于《最低工资法》规定的绩效工资,纳入最低工资计算范围(《最低工资法实施令》第 5 条第 2 项)。

最低工资法实施令第 5 条第 2 项.
最低工资法实施令第 5 条第 2 项.

第 5 条(最低工资适用的工资换算)

② 按生产量计酬或其他承包制形式约定的工资,以该工资结算期(有工资截止日的,指工资截止期间。本项下同)的工资总额除以该期间的总工作小时数,所得金额为该员工的时薪。

4. 实物形式提供的客房、餐券等算在最低工资里吗?

住宿业还常为员工提供客房或餐券。这类劳动条件以实物形式提供,不纳入最低工资计算范围

但如果以月薪形式发放住宿费、餐费等,该部分就算福利费,如前所述,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要纳入最低工资计算范围

5. 住宿业设试用期可以减发最低工资吗?

劳动合同期限定为 1 年以上的员工,设定 3 个月以内的试用期,可适用最低工资的 90%(《最低工资法实施令》第 3 条)。但雇佣劳动部长官公告的单纯劳务工种从业者除外(《最低工资法》第 2 条但书)。

最低工资法实施令第 3 条.
最低工资法实施令第 3 条.

第 3 条(试用期劳动者的最低工资额)

根据第 5 条第 2 款本文,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自试用开始之日起 3 个月以内的,其时薪最低工资额为同条第 1 款后段规定的时薪最低工资额(指最低工资规定的金额。下同)减去 10% 的金额。

根据该公告,酒店、住宿设施清洁员、厨房助理属于单纯劳务工种,即使设定试用期也不减发最低工资。但前台工作人员、经理等,根据工作性质,设定试用期时可能适用最低工资减发。

也就是说,即使设定试用期,能否减发最低工资取决于住宿业从业人员的工种,请务必确认。

住宿业工资管理的专栏到此结束。下一期是"崔昌均劳务师的住宿业劳务攻略"系列的最后一期,我们将讨论住宿业离职管理。感谢大家。

住宿业劳务管理咨询(劳务法人瑞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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