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老闆！亂發廣告簡訊會出大事"
description: "近期廣告簡訊的發送條件與罰則大幅加重"
published: 2024-05-02T00:00:00+00:00
author: "ONDA 편집팀"
category: "인사이트"
image: "https://zqcfqfqgiyckyhazcfrk.supabase.co/storage/v1/object/public/blog-images/webflow/6316f3f75130788ec2d762dd/6633546b454f9a54f65aabe8_cover-20240429-075757.jpg"
canonical: https://onda.me/zh-Hant/blog?slug=sajangnim-gwanggo-munja-mag-bonaesimyeon-keunil-nabnida
locale: zh-Hant
---
# 老闆！亂發廣告簡訊會出大事

⚠️ 未經同意禁止轉載與再散布。引用時請註明出處 ONDA(온다)。

各位 ONDA 旅宿夥伴應該也常用「簡訊」或「通訊軟體」和客人溝通，最常見的就是傳送訂房資訊，或提醒入住注意事項。這類簡訊不算廣告，而是協助完成交易或確認交易內容的「資訊」，所以不違法。

**但如果要向住過的客人再發「廣告簡訊」，就得格外小心。**

因為近期廣告簡訊的發送條件與罰則大幅加重。4 月 10 日《保安新聞》的報導 [「折磨使用者的垃圾訊息，以事前同意與加重處罰來遏止」](https://m.boannews.com/html/detail.html?tab_type=1&idx=128722) 就說得很清楚。

要發廣告簡訊，必須遵守 12 條以上的規定，包括 ▲未經收訊者事前同意不得傳送廣告 ▲收訊者拒絕或撤回同意後不得再傳 ▲夜間禁止傳送廣告等。違反任一條，違法機率都非常非常高。

![](https://zqcfqfqgiyckyhazcfrk.supabase.co/storage/v1/object/public/blog-images/webflow/6316f3f75130788ec2d762dd/66335391e4a7eb0b3f1987f4_16-20240429-075758.jpg)

小型業者或個人旅宿業者，要完全照上述規定發廣告，實在非常困難。因此我們建議 ONDA 的夥伴們，不要自行發送廣告簡訊。尤其是以下 3 項規定，違規案例最多，也最難遵守。

### **1️⃣ 必須取得事前同意，而且要能證明你取得了同意**

根據韓國《資訊通信網法》第 50 條第 1 項：**_「任何人以電子傳輸媒介發送營利目的之廣告資訊時，必須獲得收訊者明確的事前同意。」_**

韓國網路振興院《不法垃圾訊息防治指南》第 6 版(以下簡稱《防治指南》)指出，「明確的事前同意」是指：**必須讓收訊者清楚知道「未來會收到廣告」與「廣告的內容」，並在對方理解後取得同意。**

事前同意的方式並無明確規定，但廣告發送者必須能證明自己取得了「明確的事前同意」——也就是說，同意的過程要夠明確。

就算你在銷售住宿的過程中收集了電子郵件或電話號碼等個人資料，**(1)收集時必須明確標示「用於廣告用途」**，而且 **(2)服務使用所需的個人資料收集，與廣告接收同意，必須分開取得。**

### **2️⃣ 必須明確標示「廣告」，並隨時可拒收**

發送廣告時，必須明確標示「廣告」。各位應該也常收到廣告簡訊，如果開頭沒寫「(廣告)」，那大概就是違法簡訊。而且標示「(廣告)」時，不能為了迴避收訊者「拒收或撤回同意」而插入空格、符號、文字，或用其他手法操縱標示方式。

![](https://zqcfqfqgiyckyhazcfrk.supabase.co/storage/v1/object/public/blog-images/webflow/6316f3f75130788ec2d762dd/663353c43a383fe9f53ef9f2_17-20240429-075757.jpg)

同時，發送簡訊廣告時，必須讓對方能輕鬆拒收。除了要標示廣告發送者的名稱與電話或地址，還必須在廣告結尾處寫明拒收方法。如果對方透過電話「拒收或撤回同意」，收訊者不得因此負擔費用。

### **3️⃣ 每兩年必須重新取得廣告接收同意**

![](https://zqcfqfqgiyckyhazcfrk.supabase.co/storage/v1/object/public/blog-images/webflow/6316f3f75130788ec2d762dd/663353df2fa1615f2c6210f4_18-20240429-075757.jpg)

各位 ONDA 夥伴應該也常收到 KakaoTalk 或電子郵件的「定期廣告接收同意確認」通知。旅宿業者若要發廣告，當然也必須每兩年向收訊者確認一次接收意願。

而且取得接收同意時，必須一併告知：①發送者名稱、②同意日期與同意事實、③維持或撤回同意的方法。

發廣告真的不容易吧？

除了上述規定，要發送廣告還有許多其他規範。[《不法垃圾訊息防治資訊通信網法指南(第 6 版)》](https://spam.kisa.or.kr/spam/na/ntt/selectNttList.do?mi=1020&bbsId=1002) 裡的所有規定都要遵守。

如果真的要發簡訊廣告，請務必仔細閱讀上述指南，確認自己有條件遵守後再發送。

### **民宿行銷有困難嗎？透過 \[ONDA Plus\] 留下諮詢！**

[立即諮詢](https://onda.me/apply-form?utm_source=trend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