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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旅宿業員工人數該怎麼算？"
description: "旅宿業常態僱用人數計算標準與方法"
published: 2022-10-17T00:00:00+00:00
author: "ONDA 편집팀"
category: "인사이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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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e: zh-H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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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宿業員工人數該怎麼算？

### **崔昌均勞務士的旅宿業人資 Q&A**

#### **04\. 旅宿業員工人數該怎麼算？**

#### **旅宿業人資 Q&A 第四篇**

##### 撰文:崔昌均 勞務士

##### 編輯:ONDA 李采恩 經理

西草勞務法人是旅宿業人資管理領域最專業的公司，
目前為多家旅宿業者提供人資管理服務，也為旅宿業連鎖品牌總部(Yanolja、Yeogi Eottae 等)授課，
致力於為旅宿業從業人員創造更快樂的工作環境。

秉持「快樂的職場才能造就快樂的人生」的信念，
為了幫助共同經營職場的人們
提供人資管理所需的關鍵資訊，我們開始了這個專欄系列。

讀過前幾篇的讀者應該已經聽過「常態僱用人數 5 人以上」「常態僱用人數 5 人以下」這類說法了。

**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適用範圍)第 1 項**規定:「本法適用於常時僱用 5 名以上勞工的所有事業或事業場所。但同居親屬經營的事業或事業場所，以及家事服務人員不在此限。」常態僱用人數 5 人以上時，勞動基準法全部適用;若未滿 5 人，則只適用部分條款。

_也就是說，常態僱用人數決定了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_

因此，判斷常態僱用人數是 5 人以上還是未滿 5 人，在旅宿業人資管理中佔據重要地位。旅宿業因 24 小時營運特性而採輪班制，客房清潔(housekeeping)也常外包人力，所以許多業者詢問常態僱用人數該如何計算。

那麼，針對旅宿業者最常提出的問題，我們來了解一下**旅宿業計算常態僱用人數的標準與方法**吧。

### 1\. 旅宿業為什麼要在意員工人數?

如前所述，勞動基準法會因常態僱用人數而有不同適用。詳細內容如下圖所示。

![常態僱用人數與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https://zqcfqfqgiyckyhazcfrk.supabase.co/storage/v1/object/public/blog-images/webflow/6316f3f75130788ec2d762dd/65a8b242d3eb3cfc2fa18d4b_634d20c881f7f710325db735_E1_84_89_E1_85_A1_E1_86_BC_E1_84_89_E1_85_B5_E1_84_80_E1_85_B3_E1_86_AB_E1_84_85_E1_85_A9_E1_84_8C_E1_85_A1_E1_84_89_E1_85_AE_20_E1_84_8B_E1_85_B5_E1_84_86_E1_85_B5_E1_84_8C_E1_85_B5.png)

看出來了嗎?適用的制度會因常態僱用人數而異。判斷常態僱用人數，是決定該採用哪些法律標準的最基本程序。

尤其在旅宿業發生勞資爭議時，大多數規定都以常態僱用人數 5 人以上為基準，因此 👇**適用於 5 人以上事業場所的制度**更需要特別留意。

> **旅宿業常態僱用人數 5 人以上事業場所適用的主要制度**

#### (1) 延長工時、夜間工作、假日工作的加給薪資

超過 1 日 8 小時**·**1 週 40 小時(延長工時)，或在晚上 10 點至上午 6 點間工作(夜間工作)時，各項都必須加給**正常工資的 1.5 倍**。

旅宿業特別常見隔日班制的員工。延長工時不是以日為單位，而是以工作連續性來判斷，所以隔日班的 1 日延長工時往往很長。舉例來說，若隔日班員工的休息時間是 3 小時，延長工時就會達到 1 日 13 小時。

#### (2) 年度有薪休假

工作期間未滿 1 年的勞工，每月全勤可獲得 1 天休假;工作 1 年以上者，每年可獲得 15 天有薪休假。

_\*年度有薪休假自滿 1 年起，每 2 年增加 1 天，最多 25 天為限。_

#### (3) 人事處分的限制

將員工**調往其他汽車旅館或飯店、記過、解僱**都會受到限制。受到人事處分的員工可向勞動委員會申請救濟。

#### (4) 工時限制

1 週工時包含延長工時在內，不得超過 **52 小時(法定工時 40 小時 + 延長工時 12 小時)**。

### 2\. 常態僱用人數怎麼判斷?

這應該是旅宿業者最想知道的部分。常態僱用人數按以下標準判斷:

1.  **「將計算日前 1 個月內僱用的勞工總人日數,除以同期間營業日數」來判斷**
2.  **「計算日前 1 個月內,5 人以上的日數」是否達到二分之一以上**

舉例來說,若 A 飯店每日上班人數分別是 4 人、5 人、6 人等不一,要先算出 1 個月內每日出勤人數的總和,再除以 1 個月,得出的人數就是常態僱用人數的初步基準。

另外,即使這樣算出的人數未滿 5 人,若 1 個月內使用 5 人以上的日數超過 15 天,仍會被判定為常態僱用人數 5 人以上的事業場所。不難吧?

### 3\. 常態僱用人數包含家族成員嗎?

配偶、子女等同居親屬共同經營的事業場所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第 11 條 適用範圍)。但若除了家族以外還有任何一名員工,除了老闆本人,其他家族成員都要計入人數(勞動基準法施行令第 7 條之 2 第 4 項)。

**勞動基準法施行令第 7 條之 2 第 4 項**

④ 第 1 項的總人日數包含下列所有勞工,但「派遣勞工保護等相關法律」第 2 條第 5 款規定的派遣勞工除外:
1\. 該事業或事業場所僱用的一般勞工、「定期契約與部分工時勞工保護等相關法律」第 2 條第 1 號的定期契約勞工、部分工時勞工等,不論僱用形態,在單一事業或事業場所工作的所有勞工
**2\. 該事業或事業場所中,若同居親屬與第 1 款勞工中有任何一人,則同居親屬身分的勞工也包含在內**

### 4\. 外部人力也算在常態僱用人數裡嗎?

常態僱用人數只包含事業場所所屬的勞工。外包清潔公司員工、委託停車管理的受託管理員、經許可的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勞工等,計算常態僱用人數時都不計入。

### 5\. 外籍勞工、未加入四大保險的員工也算嗎?

外籍勞工,包括沒有居留資格的非法居留勞工,以及未加入四大保險的勞工,都計入常態僱用人數。

### 6\. 隔日班、三班制員工的人數怎麼算?

旅宿業主要採用的隔日班、三組二輪班(日日、夜夜、休休)等輪班制勞工,計算常態僱用人數時要把輪班制員工全部計入。但像週末班櫃檯人員這種只約定在特定日期上班的勞工,只計入出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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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針對旅宿業常態僱用人數,整理了業者最常提出的問題。您的旅宿常態僱用人數是幾人?請參考前面說明的標準與計算方法算算看,並確認是否確實依照勞動基準法落實各項制度。

> **旅宿業人資管理諮詢(西草勞務法人)**

官網:[www.노무법인서초.com](http://bit.ly/laborseocho)

部落格:[https://blog.naver.com/cpla7582](https://bit.ly/laborseocho_blog)

![](https://zqcfqfqgiyckyhazcfrk.supabase.co/storage/v1/object/public/blog-images/webflow/6316f3f75130788ec2d762dd/65a8b22dfde87aa48a159223_630db2c2b1a996c21fc5eb50_202202_labor_AD_fin.jpeg)
